為做好農產品檢驗檢測項目采購工作,根據(jù)《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》(財庫〔2021〕22號)的要求,現(xiàn)對農產品檢驗檢測項目采購需求進行問卷調查:
一、項目概況
1.項目名稱:農產品檢驗檢測項目
2.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達到約定的總工作時間止(具體起止時間以簽訂的合同約定為準)。
3.項目最高限價:130萬元(含稅),具體以預算下達資金為準。
二、調查內容
包括但不限于人員及設備情況;企業(yè)相關資質、認證的情況;行業(yè)發(fā)展情況;是否唯一供應商,市場占有率等情況(市場供給情況);同類采購項目歷史成交信息;涉及的相關標準和規(guī)范;履約能力;售后服務能力;現(xiàn)有服務項目中遇到的問題和實際情況,對本項目的采購需求(如項目服務方案要求、人員和設備投入、考核驗收等)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。
三、調查方法
本次采購需求調查采用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,請各單位于2026年01月21日17時30分前將加蓋公章的問卷調查表掃描件及word電子文檔發(fā)送至指定郵箱(******,郵件標題格式為農產品檢驗檢測項目采購需求調查回復)。采用書面或快遞方式送達的,請按通訊方式提交或郵寄至采購代理機構處。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遞交資料,不予受理。
四、其他補充事宜
1.遞交材料應當寫明供應商名稱、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并加蓋供應商公章。采購人是否采納均不影響供應商參與本項目后續(xù)采購活動,對供應商所提出的意見建議不作書面回復。
2.供應商提供的調查問卷數(shù)據(jù)務必真實準確,并符合市場的要求。提出的意見或建議可通過圖片、表格、掃描件或復印件等形式附上有效的依據(jù)和證據(jù)。
3.本次需求調查采購人無需向供應商支付任何獎勵或補償費用。
4.供應商提交相關材料即視為同意采購人可部分或者全部采用材料。
5.本次征集的材料僅為開展項目的參考資料,不影響后續(xù)的項目采購、實施、驗收等。
6.本次征集的材料如涉及到版權、專利等知識產權,視為供應商同意無償交付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采用。
五、聯(lián)系方式
1.采購人信息:
采購人名稱:中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所
地址:中山市火炬開發(fā)區(qū)步云路8號
聯(lián)系方式:0760-******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中山市火炬開發(fā)區(qū)岐濠路竹園中巷1號(國采大樓)
聯(lián)系人:鄧工、余工
聯(lián)系電話:0760-******
采購人:中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所
******有限公司
2026年0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