莒縣儒雅藝術(shù)******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向我局提交莒縣儒雅藝術(shù)******有限公司終止辦學申請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等規(guī)定,我局依法受理并經(jīng)審查,擬批準其終止辦學并注銷辦學許可證,現(xiàn)予以公示(名單見附件)。
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,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3日。
?公示期間,社會公眾如對該校外培訓機構(gòu)終止辦學事項有意見或建議,可通過來信、來電、來訪等形式向我局反映,逾期不予受理。反映情況應實事求是,客觀公正。以組織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,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應署真實姓名,并提供聯(lián)系電話。我們將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(diào)查核實,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反饋。
特此公告。
地址:莒縣振東大道與銀杏大道交匯處東******服務中心二樓社會事務科
聯(lián)系人:張正剛
聯(lián)系電話:******
郵政編碼:276500
電子郵箱:******
附:
序號 | 原機構(gòu)名稱 | 辦學地點 | 辦學許可證編號 | 備注 |
1 | 莒******有限公司 | 莒縣長嶺鎮(zhèn)文化路大官社區(qū)沿街樓 | 教民************號 | 申請終止辦學 |
莒縣行政審批服務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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